【材料】《资治通鉴》晋纪 孝惠皇帝太安二年 303年

春,正月,李特潜渡江击罗尚,水上军皆散走。蜀郡太守徐俭以少城降,特入据之,惟取马以供军,馀无侵掠,赦其境内,改元建初。罗尚保太城,遣使求和于特。蜀民相聚为坞者,皆送款于特,特遣使就抚之;以军中粮少,乃分六郡流民于诸坞就食。李流言于特曰:“诸坞新附,人心未固,宜质其大姓子弟,聚兵自守,以备不虞。”又与特司马上官惇书曰:“纳降如待敌,不可易也。”前将军雄亦以为言。特怒曰:“大事已定,但当安民,何为更逆加疑忌,使之离叛乎!”

【译文】春正月,李特偷渡过江攻打罗尚,水上驻军溃散而逃。蜀郡太守徐俭献少城投降,李特进城据守,只索取马匹以供军需,余无侵掠;李特大赦于境内,改元建初。罗尚还保太城,遣使向李特求和。

修筑坞堡自保的百姓都归附于李特,李特遣使给予安抚;因军中少粮,便分六郡流民在各坞堡吃饭。李流对李特说:“诸坞新附,人心不稳,应将大户子弟扣为人质,聚兵自守,以防意外。”

李流又向李特的司马上官惇上书说:“接纳投降的人就像面对敌人一样,戒备不能放松。”前将军李雄持同样意见。李特生气地说:“大事已定,但当安民,为何反而这样猜疑他们,这不是让百姓离开我们去叛乱吗!”

【解析】一、材料背景

不久后,朝廷遣大军三万救罗尚,军势甚盛,各坞堡滋生二心,与晋军秘密勾结,约定同时举事内外夹攻李特,李特军惨败。流民帅李特、李辅、李远均被斩杀,传首洛阳,流民非常恐惧。

李特弟李流自称大将军、益州牧。李荡、李雄等收容残部,退保赤祖。青城山道长范长生自有部曲,当年七月,范长生以军粮资给李流,李流军复振。

不久,李流病危,传位于李特之子李雄。史称李雄英俊勇武,第二年,李雄击破罗尚,全面占领成都,称成都王,以范长生为丞相。306年,李雄称帝,国号“大成”,史称成汉。

二、关于李特

李特失败的主要问题,是未充分考虑变化。

当时,其率流民军攻入成都,效忠于西晋的刺史罗尚求和,四周坞堡中的老百姓也都归附于流民军。

可见,李特取得了大优势,所以又是大赦,又是改元。按照惯例,下一步就是称王称帝了。

但李特过于松弛,未妥善处理坞堡势力,导致其后期与敌人内外勾结,流民军遭到沉重的打击。

特怒曰:“大事已定,但当安民,何为更逆加疑忌,使之离叛乎!”

李特认为,当时局势已明朗,只想安民,不想因纳质而将一些坞堡势力推给罗尚,这显然是僵化的决策。

不谋万世者,不足谋一时;不谋全局者,不足谋一域。

从全局看,益州只是天下之一部,西晋虽动荡,但仍有出兵的实力,而且其他势力也随时可能入益州争利。

李特现阶段虽占据优势,看似大局已定,可一旦有新力量进入益州,那么情况便会反转。

所以,为了防止外部力量反扑,必须尽快消化掉坞堡,必须尽快将罗尚消灭掉。

只有向东占据白帝城,向北扼守汉中,才能算暂时大势已定。

现阶段,李特还在成都和罗尚拉锯,荆州和雍凉的军事力量还可以不断进入益州,他们一旦来益州,立刻又是新形势。

这种情况下,怎么称得上大势已定?

鉴于此,李特应尽快利用宝贵时间,快速获取广泛的支持,消除一切不稳定因素,以迎接可能到来的各种变化。

而坞堡中的力量,就是一个巨大的隐患。

他们如果支持李特,肯定会走出坞堡投奔李特;他们如果支持罗尚肯定会走出坞堡投奔罗尚。

说白了,现阶段坞堡力量既不支持李特,也不支持罗尚;这股力量只想生存,风吹两边倒,谁赢帮谁。

现在李特强大,他们全归附李特,接纳李特的士兵和流民入坞堡进食,但他们仍然拒绝走出坞堡,他们的支持是有保留的。

那么将来一旦有外来军队进入益州,并且终结李特的优势,坞堡中的力量会不会再次站队?答案是肯定的。

因此,李特必须在优势局中,将这股力量消化掉。对于如何消化这股力量,李特的做法颇有王者风度。

他主张以德服人,入城不行抢掠而只是取马匹,不逼大姓上交人质,这些都是王道的体现。

李特希望通过展示自身的王者风度,取信于坞堡力量,征服他们的心,使其望风而来。

这固然是上策。可上策润物细无声,疗程太长,太温柔了,太慢了;而形势随时可能转变。

乱世用重典,急病用猛药。时间有限,对于坞堡,这时有上强度的必要,李特不行霸道而行王道,是他失败的根本。

此外,让士兵和流民入坞堡就食,也不是好主意。

能建坞堡自卫的,多是当地大姓豪族,坞堡内以耕读文人居多,且女眷众多。而士兵和流民大多未经教化,大多语言粗鄙、行为放荡,长期相处必生嫌隙,这不利于团结。

三、关于李流

李流言于特曰:“诸坞新附,人心未固,宜质其大姓子弟,聚兵自守,以备不虞。”

对于坞堡问题,李特的攻心策略太温和,而李流纳质策略又太莽撞。

李流主张将大姓子弟纳为人质,一旦不能落实,往往就会逼反坞堡,使其转而支持罗尚。

单就强行要求纳质的发心,也是从人性本恶的角度出发的。李流将所有的坞堡势力,都往最坏的程度想,人家自然也将流民军往最坏处想。

在这样的关系下,即使坞堡中的大姓迫于压力,不得不交出子弟为质,在关键时刻流民军也难得其死力。

重大利益面前,举族百口存亡和一人生死,孰轻孰重还用掂量吗?况且这种事情也不是几个人可以决定的。

当初讨伐司马伦时,扬州刺史郗隆因儿子们都在洛阳为质,不想发兵讨伐司马伦,最后结果怎样?地方将士先将郗隆杀了,然后讨伐司马伦。

《资治通鉴》将士遂奉邃攻隆,隆父子及顾彦皆死,传首于冏。

而且,大姓人家的人质还是受威胁交出去的,流民军即使拿下益州,大姓也没有功劳,人家又怎么会真心支持呢?

李流的主意太霸道,刚则易折,真按李流的主张施行,最后往往就是倒行逆施,不得人心。

敖让以为,流民军此时最重要的问题,在于争取到坞堡中的大姓支持,联手将西晋势力赶出益州,而不是纠结要不要纳人质。

谁是朋友?谁是敌人?这是做任何事首要考虑的问题,只有团结真正的朋友,消灭真正的敌人,事情才能取得成功。

坞堡势力是典型的中间派,中间派是需要拉拢的。

中间派想保持中立,无外乎三个原因。其一是担心风险,其二是没有利益,其三是利益与风险不成正比。

若李特败了,他们过于攀附李特,必然会遭清算,他们不想无缘无故承担这种风险。

若李特成功了,他们连质子都是被迫交出去的,到时候又能获得多少尊重呢?无利自然不起早。

所以李特此时要做的,其实是要让坞堡大姓的利益大于风险。

坞堡只是象征性声明归附流民帅,被动接纳点人吃饭,万一西晋军队又打过来了也好说,大家都是这么干的,法不责众,这不算很大的错误。

这对于坞堡大姓来说,这属于利益大于风险,但只是低利益低风险。

与坞堡打交道走低利益低风险是不够的,一旦形势发生变化,有人承诺其高利益高风险,他们马上就会被收买而铤而走险,李特后来也是因此而战死。

马克思有言,为了三倍的利润,资本就敢犯任何罪行,甚至冒绞首的危险。

李特想要真的站稳脚跟,只有给予高利益,才能拉拢坞堡中的大姓一道承担高风险。

取益州是王霸之业,利润何止三倍,且此时李特已经取得优势,胜利在望,只是需要坞堡全力配合。

李特必须进行拉拢,才能将其绑在自己的战车上无法下车。所以该联姻的要联姻,该封官的要封官,该许愿的要许愿。

只要将利益给出去了,坞堡大姓自然愿意承担风险,自然愿意和流民军绑定,只要坞堡势力没有回头路可走,那自然就可以从容面对任何外部变化了。

只要将头部坞堡大姓都拉拢住了,对于那些既不纳粮又不供兵的坞堡势力,自然可以勒令其交人质,不交就打。

所谓派人就食也好,勒令交人质也好,这些都是派发的任务,即使执行了也算不上功劳,李特得发动群众,鼓励他们主动立功。

没有给坞堡大姓主动表现的机会,没有派发利益拉拢坞堡势力,是成汉政权前期遭受重大挫折的主要原因。